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
科研【2016】060号
各科室:
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“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”2016年度评选工作已开始启动,通知原文见附件9。现将相关通知及附件转发如下,请符合条件的课题组积极申报。
一、奖项设置如下:
1.创新奖:申报单位(个人)应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,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,在知识产权的创造、应用、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
2.促进奖:申报单位(个人)应在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,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、投资环境、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,有突出作为。
3.军民融合奖:申报单位(个人)应在推进军转民、“民参军”科技融合发展方面,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起到促进作用,军产学研用结合做出突出贡献。
4.创新成果奖: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,具有较高的创新性,较好的市场前景,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、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;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,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、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;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。
(1)创新成果奖可多单位联合申报,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4家;
(2)项目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;
(3)同一主要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2项。
(4)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优秀奖。获得一等奖的成果在经过优选评审后,可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。
5.突出贡献奖: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,是我国产学研界年度十大创新人物。候选人由产学研相关部门提名,不接受直接申报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、创新奖、军民融合奖、促进奖不可同时申报,同类奖项的单位奖与个人奖不可同时申报。
2、因创新成果奖每个独立法人单位限报2项,请有意向申报此奖项的老师于7月4日前电话告知科研科。
3、附件2-8中的各类《申报表》,单位表中的“申报单位意见”由负责人草拟,医院统一盖章。“推荐单位意见”可由学校填写盖章。
4、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选择合适的奖项,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,填写相应奖项的《申报表》(见附件2-8),于2016年8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医院科研科,同时将申报表格、附件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。
联系人:姜橙 电话:8035(内)、87334871(外)
E-mail:jiangcheng0123@163.com
附件:
1. 《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》
9. 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